根据学校党委下发的《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》(成理党发【2019】3号)、机关党委下发的《关于在机关开展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》,校党委组织部支部于3月18日在办公楼224办公室召开组织生活会,开展了支部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组织生活会上,支部书记先一同志首先代表支部对2018年的支部工作进行总结。支部各位党员从思想、工作、廉洁自律等方面对2018年表现情况进行了自我总结,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。支部各位同志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填写了《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》,支部党员人数共7人,参加评议的党员共7人,评议出合格党员5人、优秀党员2人。

随后,支部书记先一同志带领本支部各位同志认真比对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印发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学习了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修订后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将新增的内容、变动的细节一一给支部的同志们做了详细的梳理,提示修订后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具有“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将‘政治标准’放在首位;选拔任用的纪律更严格;选拔任用的程序前移”的三个主要特点,并要求部门各位同志继续深入学习修订后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力争入脑入心,指导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。

最后,支部纪检委员李奋生同志将3月3日—3月12日在清华大学参加“双一流”建设专题培训班的学习情况和心得体会与支部党员进行了分享。
